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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科技(430564)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天润科技天润科技(BJ:430564)2025-08-04 21:16

股东会议事规则审议 - 股东会议事规则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资产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交易事项[8] - 审议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交易事项[8] - 审议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交易事项[8] - 审议产生利润或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750万元的交易事项[8] - 审议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交易事项[8] - 审议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70%的交易事项[8] 股东会授权与召开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额低于1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8]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3][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1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8]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交易日[19] - 股东会确需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2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9] - 公司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资产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9]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5] - 本议事规则“以上”“以内”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7] - 本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37]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6]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做报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