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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科技(43056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天润科技天润科技(BJ:430564)2025-08-04 21:16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议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尚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时,公司及商业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9] 募投项目相关 - 募投项目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3] 协议签订与披露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2个交易日内披露[8] - 三方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1个月内签订新协议并披露[10]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资金使用与披露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或补充流动资金,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4][15]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募集资金超200万元或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8] - 节余募集资金高于500万元且高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8]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6个月内实施[20]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置换应在6个月内实施[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置换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20] 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2]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