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轴承(92000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万达轴承万达轴承(BJ:920002)2025-08-05 19:46

规则审议 - 2025年8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8] - 6种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3]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2] 审议事项 - 7种交易情形、3种财务资助情形、5种对外担保事项、关联交易行为需股东会审议[12][15][16][18] - 部分交易、担保、回购普通股等事项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16][52]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28] 投票相关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36] - 特定事项除股东会特别决议,还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 公司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2]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3]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49]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52]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4]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券交易所有权停牌并要求解释公告[56]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