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轴承(92000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万达轴承万达轴承(BJ:920002)2025-08-05 19:46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责任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等六类主体[5] - 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所属子公司负责人为该子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9] 各方职责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主动向董事会秘书提供重大信息并承担责任[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保密等多项职责[10] - 公司各部门等主要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10] - 控股股东或持股5%以上股东知悉重大信息应通报董事会秘书并配合披露[10] 招股说明书相关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应符合规定,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披露[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招股说明书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披露[14] 业绩预告及快报 - 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需进行业绩预告[15]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15] - 公司业绩泄露或股价异常波动需及时披露业绩快报[15] 临时报告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21]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临时报告[22] 报告更正及审计意见 - 公司定期报告存在差错等情况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后需及时更正[18] - 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专项说明文件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7] 送股转增股本 - 公司拟送股或转增股本所依据报告的财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2]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司应以临时报告方式向股东发出通知[26] 交易及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时,公司应及时披露(除提供担保外)[29] - 公司提供担保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决议和相关公告[30]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重大诉讼、仲裁,公司应及时披露[35] 股份变动披露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公司应及时披露变动公告[37]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及时通知并披露相关情况[36] 其他风险及业务披露 -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违约等可能导致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风险,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及时披露[38] - 公司开展新业务等情形,应自事实发生或董事会决议之日起及时披露[38] 利润分配及转增披露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后,应及时披露方案内容及实施公告[36] 股东减持披露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减持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6个月[39] - 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超公司股份总数1%,首次卖出30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39] - 减持时间区间内,持股5%以上股东等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40] 定期报告编制 - 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需经多环节,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2] 股东及实控人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等事件时,应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45] 子公司分公司信息披露 - 公司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人对信息披露负直接责任[48] 信息披露载体 - 公司信息披露刊载报纸和网站需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网站披露不早于指定载体[50] 信息发布限制 - 公司董事等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未披露信息,接待采访调研不得回答未公开信息[50] 资料保管 - 董事会秘书做好会议记录和信息披露资料档案保管,入档资料按档案管理制度管理[52][53][56] 保密制度 - 公司实行信息披露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应控制知情者范围[55] - 公司知情者应妥善保管涉密材料,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56] - 公司召开涉及保密信息的会议应选具备保密条件场所,结束后专人回收文件[56] 暂缓豁免披露 -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若为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可免于或暂缓披露[58]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两个月[58] - 免于披露信息需满足相关信息未泄露等条件[58] -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需登记并经董事长签字确认[59] - 暂缓、免于披露原因消除,公司应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59]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被追究责任[6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