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002642) - 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仲裁情况 - 2024年5月15日山东经达向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2] - 仲裁要求王东辉、吴敏履行业绩补偿承诺[2] 裁决结果 - 仲裁庭认为王东辉、吴敏无需承担补偿义务[3] - 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仲裁费由申请人承担[3] - 裁决为终局裁决,编号[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913号[3][6] 影响说明 - 本次裁决结果不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4]
仲裁情况 - 2024年5月15日山东经达向国际贸仲提出仲裁申请[2] - 仲裁要求王东辉、吴敏履行业绩补偿承诺[2] 裁决结果 - 仲裁庭认为王东辉、吴敏无需承担补偿义务[3] - 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仲裁费由申请人承担[3] - 裁决为终局裁决,编号[2025]中国贸仲京裁字第1913号[3][6] 影响说明 - 本次裁决结果不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