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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昊医药(430017) - 章程
星昊医药星昊医药(BJ:430017)2025-08-05 22: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228.82万元[4] - 2023年1月4日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3060万股,5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4] - 公司发起设立时,北京康瑞华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7884326股,比例83%[9] - 公司发起设立时,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923036股,比例12%[10] - 公司发起设立时,北京嘉宇康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884598股,比例5%[10]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769196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2228.8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每股金额1元[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0]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16] - 公司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相关股份[15]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一人[8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09]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9] - 现金分红时,当年以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或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12]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负责人,董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44]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45] - 章程规定纠纷应先协商,不成可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法院诉讼[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