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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复华(600624) -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复旦复华复旦复华(SH:600624)2025-08-06 17: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3]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 审议事项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8]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因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公司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费用[29] - 公司可建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 公司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31]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