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旭生物(688075)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0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7]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2] 会议举行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6] - 表决实行1人1票,采用记名投票方式[24] 提案审议 - 非关联交易提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1]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