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披露行为[2] - 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5] 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向所有投资者披露[4] - 披露文件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语言浅白[5] 披露渠道 - 依法披露的信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7] - 指定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45] 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 变更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15] 定期报告 - 记载公司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等信息[19] - 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半年度报告三种情形需审计[20] 临时报告 - 由公司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23] - 公司在三个最先发生时点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4]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及时披露[2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及时披露[28] - 日常经营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1亿元及时披露[29] 担保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0]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0]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30]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经特定程序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需经特定程序并披露[30] 业绩快报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及时披露更正公告[18][35] 股东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配合公司披露[41] 文件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为十年[45] 其他披露 - 年度报告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等[48] - 开展新业务等交易披露原因、准备情况等信息[48] - 年度净利润或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上或净利润为负披露相关信息[5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过总资产的30%及时披露[53]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3个月以上及时披露[54]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到50%以上及之后质押股份披露相关信息[5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超50%且出现债务逾期或资信恶化披露相关信息[57]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现质押平仓风险披露是否导致控制权变更及拟采取措施[56]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在2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相关比例[58] - 年报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52] - 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披露对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54] - 出现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5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60]
安旭生物(6880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