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咨询(83387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通过与适用范围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生效[3]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6]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合并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资产、负债等占比达10%以上[9] - 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业绩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超20%[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11] 责任追究措施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21] - 情节严重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 - 处罚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定[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披露[18] - 其他定期报告参照本制度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自通过之日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