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通过与定义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生效[2]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股份等实际控制的公司[4] 会议管理 - 控股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五个工作日报公司证券财务部[11] - 除全资子公司外,控股子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股东会等定期会议[12] 人员管理 - 公司推荐董事应占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14] - 公司推荐的监事应占设监事会的控股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以上[14] - 公司推荐至控股子公司的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长批准[20] - 控股子公司董事等不得兼任同一控股子公司监事[16] - 推荐人员需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公司有权更换[18] - 非推荐人员任命后两个工作日备案[18] 报表报送 - 月度终了十日内上报“资产负债表”等报表[22] - 季度终了十五日内上报报表并附编报说明[22] - 半年度报表7月20日前送达,增报上半年财务分析[22] - 年度报表1月31日前送达,同时报送上年终决算报告[22] 经营计划与交易 - 控股子公司编制工作报告及经营计划,经公司同意后实施[27] - 重大交易事项需事前报告,依情况判断审议主体[28] - 关联交易应提前报告并履行审批程序[29] 投资管理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审批权在公司,应围绕主营业务[31] - 报批投资项目需提交多类材料[32] - 获批准投资项目后需及时报备并定期编制报表[32] - 未经审批不得进行金融衍生工具或风险投资[33] 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董事长等是信息管理和披露第一责任人[35] - 需指定专人与董事会秘书沟通重大事项[36] 审计与考核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41]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43] - 控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激励考核方案自行制订并备案[44] 制度与资料 - 控股子公司可制订自身制度,经审议后报综合行政部备案[46] - 应向证券财务部报送相关文件资料并及时更新[46] - 重大经营事项协议和文件应报送备案[46] 其他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 制度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9] - 制度发布主体为中设工程咨询(重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0]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6日[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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