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咨询(833873)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度细则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除外)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5]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7] - 选举规则涉及多种当选人数不足或票数相同情况处理办法[8] - 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按特定规则计算[9] - 实施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