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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教育(002659)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年8月)
凯文教育凯文教育(SZ:002659)2025-08-06 18:15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通过专户实施,仅限主营活动[13] 募投项目规定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重新论证项目[9] - 原则上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用资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2] 资金存放与协议 - 募集资金存于经董事会批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6]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分别设专户,超募资金也存专户[6] - 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签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用途变更与审议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达股东会标准,需股东会审议[11]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8]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净额1%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9] 监督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并报告[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鉴证[21] - 保荐人或独财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信息披露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披露相关信息,涉及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程序[1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多项内容,出现重大风险及时披露[16]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有多种情形界定,严重情形视为擅自改变用途[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