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普食品(83642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润普食品润普食品(BJ:836422)2025-08-06 18:16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议案[2] 报告义务人 - 包括董事、高管、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5] 报告标准 - 交易除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外,满足资产总额占比等标准之一需报告[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满足条件需报告[10]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需报告[10]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需报告[11] - 董事等无法履职超3个月需报告[11] 报告要求 - 实行实时报告,知悉后立即报告并两日内交书面文件[14] - 重大事项相关阶段需关注报告[15] - 书面报送材料含原因、协议等[15]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必要时提请披露[15] - 可及时沟通披露投资者关注非强制披露事项[15] 内部管理 - 各部门制定制度指定联络人[1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义务人签字[16] - 董事会办公室建报告档案[17] 责任追究 - 未按规定报告追究责任[17] - 内幕消息泄露由董事会秘书补救公告并报告监管[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