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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普食品(8364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润普食品润普食品(BJ:836422)2025-08-06 18:16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会议与沟通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并提前通知[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13] 管理规定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7]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9]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2] 目的与原则 - 目的包括形成双向沟通渠道、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基本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披露信息等[5] 其他规定 - 档案应包括参与人员、交流内容等[13] - 应与证券监管部门、北交所等建立良好沟通关系[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17][18] - 特定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纠纷可协商、调解、诉讼[15]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执行,抵触时以法规为准[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