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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设咨询(833873)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中设咨询中设咨询(BJ:833873)2025-08-06 18:16

利润分配制度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利润分配方式与条件 - 当年盈利且满足条件时,原则上每年一次利润分配,也可中期分配[10] - 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净利润[10] - 现金分红需满足5个条件,满足时每年至少现金分配一次,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 重大投资与分红占比 - 重大投资计划或支出指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10%以上[12]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14]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1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14] 特殊情况披露要求 - 董事会未提现金分红预案或比例低于10%,需披露原因及留存资金用途[14] - 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未分红或低分红原因等事项[22] - 特定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50%以上,未分红或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50%,需说明分红方案依据及回报规划[24] - 现金分红金额达当期净利润100%且达当期末未分配利润50%,需披露偿债等相关情况[24] - 特定情形下实施现金分红,需披露分红方案合理性及对营运资金和生产经营的影响[24] 利润分配方案审议与调整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变更或调整事项,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9] -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或调整事项,须出席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高送转规定 - 高送转指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28] - 披露高送转方案需满足近两年同期净利润持续增长等条件[22] - 报告期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等情形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23] 权益分派实施 - 权益分派方案经审议通过后应在两个月内实施完毕[32] - 申请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本基数以股权登记日股本数为准[32] - 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实施权益分派应披露转股价格调整公告[32] - 拟自行派发部分现金红利需核实股东股份质押或冻结股息司法冻结情形[32] - 未能按时完成款项划拨应披露权益分派延期实施公告[33] - 终止实施权益分派需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原因和审议情况[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