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任期与辞任 - 任期届满未连任职务自然终止,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履职[4] - 任期届满前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特殊情况履职至新任董事产生[4]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4] 高管辞职 - 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批准[6] 信息披露与交接 - 公司或董事会收到辞任报告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8] 股份转让与信息申报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1] 保密与义务 - 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其他义务不少于2年[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