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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600072) -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船科技中船科技(SH:600072)2025-08-06 18: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独立董事不得再被提名[8] - 候选人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及谴责通报[9] 独立董事任期与补选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0] - 任期内解除或辞职致占比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0][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6] 独立董事履职相关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半年开专门会议,按需开不定期会议[17]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随年度股东会通知披露[20]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履职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5] 独立董事支撑服务 - 董事会办公室为支撑服务机构,秘书协助[22] - 两名以上认为资料不足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采纳[22]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定义[28]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股东会表决通过实施,原制度废止[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