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船科技(600072) -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船科技中船科技(SH:600072)2025-08-06 18: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5月8日获批发行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6,521,728.00元[3] - 公司成立时经批准发行普通股总数为13,201万股,发起人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认购7,201万股[16]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506,521,728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请求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但轻微瑕疵且无实际影响的除外[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相关主体向法院提起诉讼[34]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5]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东的提案[4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3] - 公司对外担保达一定比例需股东会审议通过[4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一至二名[96]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等多项职权[97] - 董事会有权审批不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等事项,超30%提请股东会审批[101] 独立董事相关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0]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4]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2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先弥补亏损,再提取10%法定公积金[15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现金分红应满足条件,且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52][153] 财务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三十日以内编制并报送季度财务报告[148]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以内编制并报送中期财务报告[148]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以内编制并报送年度财务报告[14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或分立,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需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176][178] 其他 -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间接控股股东保持对公司的绝对控股地位[188] - 收购方独立或与其他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含)以上股份时,应向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备案[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