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或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人[5] 资金使用限制 - 公司不得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使用[9] 交易审议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交易可免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等情形可免予按本办法履行相关义务[10] 信息报送与管理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3] - 公司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管理系统填报和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14] 交易管理职责 - 公司财务部负责协调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秘书承担配合工作[15] - 董事会秘书每年初调查关联人信息并更新发送给各单位关联交易联络人[16] 交易处理 - 若事先无法认定关联人而交易,发现对方为关联人时应暂停交易并补报审批手续[17] 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少于30万元提交总经理批准[2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30万元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涉及特定关联交易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交易金额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确定金额[27] 表决回避 - 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8]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9] 特殊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0] - 公司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1] 信息查阅 -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查阅一次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31]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资助)金额30万元以上(含),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除担保、资助)金额300万元以上(含)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含),需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资助)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后及时披露[33] 子公司交易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的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6]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后二年[36]
蠡湖股份(300694) - 《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