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6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15]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40%[9][15]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20%[9][15] 公积金规定 - 分配税后利润提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 -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0]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1] 政策调整与披露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股东会2/3以上表决通过[12][16] - 拟发行证券需披露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17] 监督与执行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利润分配政策执行[20]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需书面记录[20] - 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方案执行情况[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