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恒新材(83246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股份转让 - 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股份25%[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8]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 - 新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11] - 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2] 减持规定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超1%需提前30日披露[14] 其他 - 制度依法律及章程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并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