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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惠电子(83350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同惠电子同惠电子(BJ:833509)2025-08-06 18:4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二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审计委员会职权 - 承接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0] - 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季度召开定期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2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应包含相关内容,出席人员有保密义务[21] - 成员与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21] - 须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25]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