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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惠电子(83350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同惠电子同惠电子(BJ:833509)2025-08-06 19:01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人员申报 - 新任及离任董高需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4]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 [6]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7] 减持披露 - 董高减持应提前15日报告披露计划[8]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报告公告[8] 交易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0] - 董高在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10] 违规处理 - 董高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2] 制度说明 - 制度按法规等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12] - 制度经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12] - 制度发布主体为公司董事会,时间为2025年8月6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