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规则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5日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会审议[3]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0]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候选人应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0]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4]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16]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9]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可提请撤换[19] - 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4] - 辞职致比例低于要求,报告在下任填补空缺后生效[20]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5][2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7]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8]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4] - 二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5] - 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应披露异议意见[25] -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多样[29] - 发现重要事项未审议等应尽职调查并报告[32] - 被免职且理由不当等应及时报告[32] 公司对独立董事义务 - 应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三日原则上提供[36] - 有关人员应配合,遇阻碍可报告[34]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7]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9] - 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4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37] 细则相关说明 - 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以规定为准[42] - 细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5]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细则文件发布于2025年8月6日[47]
同惠电子(83350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