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833509)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征集投票权细则审议 - 2025年8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待股东会审议[3] 征集主体与条件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征集投票权[8] - 董事会名义征集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征集须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9] 时间与内容要求 - 股东征集人提前十日、其他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发布征集投票权报告书[11] - 被征集人委托书及其附件不迟于股东会前二十四小时送达[16] 其他规定 - 征集人聘请律所与公司聘请见证律所应不同[19] - 细则由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