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重大交易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关联交易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11] 诉讼仲裁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1] 重大变更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13]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报告[19] - 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需报告[20] 信息告知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董事会秘书[20] - 相关人员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方名单等说明[21] - 通过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2] 信息管理 - 公司各部门报表和信息对外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告时间[23] - 宣传部门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审核批准后发布[23] 责任追究 - 因瞒报等导致重大信息问题公司追究责任[2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于2025年8月6日施行[27][29]
同惠电子(83350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