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87197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6日公司审议通过《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议案[3] 适用范围 - 拟披露信息属商业秘密等可暂缓或豁免披露[8] 报送要求 - 应在年报等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相关登记材料[10] 审批流程 - 需填写登记审批表,经董秘审核、董事长签字确认[12] 登记事项 - 登记豁免披露方式等事项,涉商业秘密需多登记,材料保存十年[13] 披露情况 - 信息难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13] 责任机制 - 确立业务责任追究机制,惩戒违规人员[15] 规则遵循 - 其他事宜须符合相关业务规则规定[17] 制度执行 - 其他披露义务人参照执行,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17]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