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生物(87197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1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 会议相关 - 2025年8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书面通知[2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决策权限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关联交易(除担保外)[20]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除担保外)[20]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 - 50%等多种情形交易[21] 董事长及决议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32]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组织经营班子落实,具体负责人汇报实施情况[33] 其他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独立董事此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4] - 因董事辞任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应记载会议信息及表决结果,出席董事签名[42]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