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688585) - 上纬新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8] - 董事和高管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0] 信息披露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披露情况[6]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2] - 所持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0] 交易操作规定 - 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未得反馈不得操作[11]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1]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0] 内幕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应确保特定自然人、法人或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及衍生品种[17]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公司将视情节处理并报监管机构处分[19] - 造成损失依法追究责任[19]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20]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