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300921)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选举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一权一票[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逐项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5]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才能当选[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 选举董事时股东投票权等于所持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一权一票[2]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逐项进行,均采用累积投票制[5] - 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须达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才能当选[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