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3009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选聘制度 - 公司2025年8月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 - 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选聘议案,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邀请选聘和单一选聘[7] 审计业务期限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发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2年[14] 改聘程序 - 三种情况启动改聘,包括事务所违规等[15] - 年报审计期间改聘,审计委员会调查后提议,股东会前委任新所,提交下次股东会审议[16]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事务所[16] 审议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得提前聘请[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在审议前指定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审核[2]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通知并通知相关事务所参会[17] 披露与报告 - 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内容[24]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2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9] - 检查内容包括财务审计法规政策执行情况[20]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审计委员会报告董事会处理[27] - 处理方式有通报批评等[27] - 事务所存在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8] 其他 - 实施处罚董事会及时报告证券监管部门[21]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实施,修改亦相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