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87316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新赣江新赣江(BJ:873167)2025-08-07 20:01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49,8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股东权益与责任 - 公司股东按持股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参与剩余财产分配[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高监违规致公司损失时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起诉[11]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0] 交易与决策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26] - 公司与其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或子公司间交易,除另有规定或损害股东权益外,免股东大会审议[23]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3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二日内发补充通知[36]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8] 董事与管理层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58] - 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58]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78]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有条件可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也可中期现金分红[87]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90][9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方案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2] 其他规定 -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距使用日不得超过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使用日不得超过1年[24][2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涉及调整或变更要说明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情况[93]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