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赣江(873167)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5日第三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通过修订资金管理制度议案,待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适用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管理,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占用[5] - 不得为关联方以6种方式提供资金,关联交易需依规执行并结算[8][9] 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防范,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1] - 财务定期检查,内审部半年内审关联方占用情况[11] 应对措施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报备或诉讼[13] - 控股股东等占用资金应赔偿,可“红利抵债”[15] 人员责任 - 董高协助侵占,董事会处分,造成损失赔偿[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