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2,79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7]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8]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或监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10]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公司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等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相关内容[2]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2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8][29] - 公司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3名,全部由董事组成,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0] 财务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31]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32]
戎美股份(30108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