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30108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6]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6] 工作对象与沟通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等[7]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8] 管理负责人与部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8]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沟通、分析研究等工作[10] 人员素质与活动方式 - 从事人员需具备了解公司及行业等素质[11] - 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11] 与中小投资者沟通 - 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年报披露后可召开业绩说明会[12]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14] 信息披露与说明会 - 通过多种说明会帮助投资者了解重大信息,回应质疑[13]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信息渠道与资料提供 - 在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并保证渠道畅通[14] - 向特定对象提供资料应平等对待其他投资者[15] 互动易答复与文件保存 - 不得在互动易答复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提问[16] - 与特定对象交流记录等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17][19] 调研与活动记录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9]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次日开市前刊载[20] 档案制度与投诉处理 - 建立完备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制度[20]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并完善机制[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