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3010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董事会设一名秘书,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对董事会负责[3] - 最近36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6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5] 聘任与解聘 - 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签聘任合同[7] - 公司应在首发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7]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需报告深交所[7] 职责与代理 - 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职责[10] - 聘任秘书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秘书不能履职时代表行使权利[7] 特殊情况处理 - 秘书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1个月内终止聘任[7] - 秘书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8] 细则实施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