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美股份(301088) - 内部审计制度
内部控制责任 -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6] 内部审计工作流程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0]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5] - 审计终结十五日内建立审计档案[20] 审计检查安排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11] 评价报告流程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 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18] 内部审计监督与处罚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2] - 发现重大问题追究责任并报告深交所[22] - 相关违规行为的部门、个人和审计人员将被处罚[23][26][27]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修改亦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