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概况 - 公司于2001年6月12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000105941835E[8] - 2003年1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31,100,000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9] - 2011年9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4,243,000股(A股),并在上交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58,945,933元[10] - 公司经营宗旨是使全体股东获得理想投资回报并为民族汽车工业发展做贡献[17] -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和一般项目,许可项目如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19] - 公司股份采取股票形式,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1][22] - 公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70,500,000股,占当时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25]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8,558,945,933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6,240,169,933股,H股股东持有2,318,776,000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9]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34] 股东权益及股东会 - 未能联络的股东股息单连续两次未提现或初次未能送达遭退回,可行使终止邮递股息单权力[44] - 无法追寻的股东股份满足特定条件,公司可出售并保留所得款额[44] - 境外上市H股转让需支付二元五角港币费用或香港联交所同意的更高费用[50] - 公司拒绝登记股份转让,应在转让申请提出之日起两个月内通知转让人和承让人[51] - 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H股股东遗失股票补发公告期间为九十日,每三十日至少重复刊登一次[54] - 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H股股东遗失股票公告在证券交易所内展示期间为九十日[55] - 公司不必为超过四名人士登记为任何股份的联名股东[5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6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72]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7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7]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7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0] 董事会及董事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等八种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不能担任公司董事,违反规定选举等无效,任职期间出现该情形公司将解除其职务[151]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15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5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57] - 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情况[158]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164] - 除特定方案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外,其余决议可由全体董事半数以上表决同意[166][16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会议召开十四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2] - 会议议程及文件至少在计划会议日期三天前送出[172] - 董事长不能履职由副董事长履职,副董事长不能履职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履职[135] - 重大投资项目应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17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主持[174] - 董事长应至少提前五日通知董事董事会会议时间和地点,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75]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78][180] - 四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两名以上外部董事认为资料不足可联名提出缓开或缓议[180]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81]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董事长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辞任后公司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1] -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199]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4名,非执行董事且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200]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为3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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