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1年6月12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000105941835E[9] - 2003年12月15日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31,100,000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10] - 2011年9月28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4,243,000股(A股)并在上交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58,945,933元[1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如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等和一般项目如汽车销售等[20] 股本结构 - 公司发行的股票均为有面值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23] - 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总数8,558,945,933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6,240,169,933股,H股股东持有2,318,776,000股[2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34][3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40] 股东权益及相关程序 - 未能联络的股东股息单连续两次未提现或初次未能送达遭退回,可行使终止邮递股息单权力[45] - 无法追寻的股东股份,12年内最少有三次派发股利且股东未领取,12年期满公司经批准公告后可出售[45] - 登记股份转让需向公司支付2.5港币或联交所同意的更高费用[50] - 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外上市H股股东遗失股票补发公告期间为90日,每30日至少重复刊登一次,公告在证券交易所内展示期为90日[54][5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6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12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16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四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7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178] 董事任职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5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56]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不能担任公司董事[155]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94]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与年报同时披露[194]
长城汽车(601633) -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