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众诚科技(835207)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众诚科技众诚科技(BJ:835207)2025-08-08 23:01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将“股东大会”统一调整为“股东会”,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55][57]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56]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责任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3] - 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3] 股份相关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6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现有股份总数为6600万股,已发行股份数为9219.5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5][6]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股东权益 - 股东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对董监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11] 担保事项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部分担保事项还需股东会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特殊审议[17] 股东会与董事会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况,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8]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35] 董事任职与选举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1][32] - 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每位当选者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26][29]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48]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49]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章程另有规定除外[50]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