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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诚科技(83520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众诚科技众诚科技(BJ:835207)2025-08-08 23:02

制度制定 - 2025年8月7日董事会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股东会审议[2]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1] 选聘工作要求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3] - 选聘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8]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6] - 聘用或解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5]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改聘事务所[13] - 年报披露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 审计委员会关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报出具前变更情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