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获批发行4638.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024年3月28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8550.3165万元人民币,已发行股份数为18550.316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9][21] 股东信息 - 发起人潘协保、潘渡江、李鲸波、邓炳南、李新辉、方丁甫分别认购476.2380万股、843.8900万股、300.9500万股、300.9500万股、111.7890万股、111.7890万股,持股比例分别为17.85%、31.63%、11.28%、11.28%、4.19%、4.19%[26]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4] -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34]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9]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41] 融资与交易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5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7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7种对外担保行为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61]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报告[61] 股东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6]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6]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15]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16]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期不超6年[126] 财务与利润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前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83] -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86] -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186] - 当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190] - 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19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4]
平安电工(001359) -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