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60349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4] 履职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代表人更替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6]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9] 责任与追责 - 擅自离职致损担责,公司可追未履行承诺情形[11] - 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