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港科技(60349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4] 职权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职责内容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7] 提名流程 - 董事候选人提名经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9]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会议规则 - 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快捷通知2日无异议视为收到[12]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