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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港科技(603499)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翔港科技翔港科技(SH:603499)2025-08-11 18:01

股东会授权与决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4]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9][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9][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7] - 关联交易表决时,普通事项需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通过[38][39] 股东出席 -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代理他人出席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23] - 法人股东出席,法定代表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资格证明,代理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23]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代理人、具体指示、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等内容[24]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2] - 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连续举行,特殊情况致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54] - 可对股东会相关事项进行公证或聘请律师见证[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