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诺科技(831175)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派诺科技派诺科技(BJ:831175)2025-08-11 18:31

制度修订 - 制度修订于2025年8月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股东会投票规则 - 召开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2个交易日[4][7] - 股东网络投票多次有效投票按相同类别股份数计,未对其他议案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制议案投票超规定视为弃权,非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9] - 对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0] - 同一股东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在计票时剔除[12] 中小股东权益 - 股东会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10] 表决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征集股东表决权,不得有偿征集[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