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纺标(87175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度通过 - 2025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7同意0反对0弃权[2]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11]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事、高管新人员就任前仍履职,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离职交接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董事、高管应移交资料并签署确认书[13]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发现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离职人员有异议可15日申请复核[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