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5月13日首次发行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6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41322612元[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41322612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2] - 公司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7]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违规人员请求诉讼[39]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9] - 对外担保满足多种条件需股东会审议[5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6][87] 董事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96]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6]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5]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至少进行1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利润分配[163] - 公司在特定条件下现金分配利润有不同比例要求[163] - 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7]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1]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应在15日内组成清算组清算[192] - 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201]
双星新材(002585)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