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002031)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违法违规受处罚者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9] - 任期届满前出现问题应六十日内补选[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3] - 特定事项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1]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2]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与费用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1]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否则可申请或报告[23]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3] 独立董事津贴与利益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制订、审议并披露[23] - 独立董事不应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25] 制度修订与生效 - 制度修订由董事会提草案,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解释[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